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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百年禁毒,百年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周云

  今天是世界禁毒日。我们这个民族,罹毒品之祸害深且久。早在一百多年前,以禁烟为导火索,引发了鸦片战争,自此,内忧外患不绝,当局者手忙脚乱,无暇顾及禁烟,烟毒遂泛滥成灾,很多地区公开种植鸦片,成为一部分人的生计来源。20世纪30年代,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陕西看到,田地里到处都是“罂粟摇摆着肿胀的脑袋,等待收割”。

  时易势移,外国列强已绝无可能凭借强权在中国推广毒品,中国政府也严厉禁止境内任何形式的生产毒品的行为。但毒品形势依然严峻,走在街头,不难发现面色灰白,目光呆滞的“白粉仔”。夜幕降临,在一些娱乐场所,更是随处可见high得手舞足蹈的青春男女。因吸毒引起的犯罪时有所闻。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竟是如此尴尬。

  毒品之害,罄竹难书。林则徐曾向朝廷痛陈,假使任鸦片泛滥,“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林则徐看到的是鸦片对于大清社稷的危害,而今天的毒品更多的是对社会的荼毒,对个体生命的戕害。由吸毒引发的悲剧,形形色色,数不胜数。更令人担忧的是,时下又出现了很多新型毒品,改头换面。很多青少年涉世不深,不知其为毒品,反引以为时尚,争相尝试,结果自食恶果,悔之晚矣。也有些文艺圈子的知名人士,不知自爱,自诩以毒品启发创作灵感,不仅自己身心俱毁,而且给社会作了恶劣的榜样,可谓害人害己。

  林则徐当年力排众议,厉行禁烟,是出于对家国的责任感,林公虽然禁烟未果,但他这种“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强烈国家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在今天仍然应当成为禁毒工作尊奉不渝的信念。政府、社会、个人都应该认真思考,在禁毒中,自己的责任在哪里?如何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目前,政府已经承担起了禁毒的责任,在禁毒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了大量工作,历史上那种公开的、普遍的制毒、贩毒、吸食毒品的现象不复存在。但是,目前国际上毒潮汹涌,境内外制毒贩毒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中国的禁毒形势还不能够得到根本的扭转,在这种形势下,除了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打击涉毒犯罪、帮教吸毒人员的力度外,强调个人和家庭的禁毒责任就尤为重要。

  瘾君子们最为可悲之处就是因生理上的冲动而放弃了责任,为了满足吸毒的欲望,尊严、亲情、爱情、理想、事业,一切都可以不管不顾,他们的生活只为毒品而存在。他们对自己都无法承担责任,无法爱惜自己的时候,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的责任无从谈起。我想谁也不愿去过这种悲惨的生活。那么作为政府,在禁毒宣传中就有责任提醒公民吸毒会对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以此警醒公民洁身自好。作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负起对自己的责任,好自为之,不沾染毒品。

  人类的经验已经证明,在开放的社会中,由于人性固有的缺点,毒品无法从根本上禁绝。我们无法拒绝开放社会带来的种种自由,但自由肯定伴随着责任,作为理性的公民,为了幸福,有理由时刻提醒他人,提醒自己: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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