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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月1日起实施《畜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8: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韩洁)被称为中国畜牧发展史上重要里程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中国迈出了转变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和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一步。

  该《畜牧法》于2005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此间表示,《畜牧法》确立了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
地位和作用,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张宝文说,中国的畜牧业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问题,如畜禽遗传资源缺乏严格保护,导致一些珍贵畜禽品种流失国外乃至灭绝、假劣种畜禽坑农害农时间经常发生、动物疫病风险加大、畜牧业生产方式依然落后,畜禽粪便加重农村污染、以及养殖者不规范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导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等。

  针对这些问题,即将实施的《畜牧法》明确规定,今后国家将重点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并确立了畜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该法还对分散养殖进行了规范,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条件要求、养殖行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等作出了规定。

  为了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牧法》还规定今后国家将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同时还支持草原牧区转变生产方式,支持畜禽养殖者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

  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畜牧业产值已超过1.3万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5%。目前中国从事畜牧业生产的劳动力达1亿多人,去年与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饲料工业、畜产品加工、兽药等产业的产值超过8000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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