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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的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8:49

  藏传佛教的发展,即藏传佛教的复兴时期,也就是指藏传佛教史上的“后弘期”。关于“后弘期”开始的具体时间,众说纷纭,许多史籍也都没有一致的定论。其中比较一致的观点有两种:即佛教在藏族地区中断七十年之说和中断一百年之说。也就是说,朗达玛赞普于公元841年灭法,经过七十年或一百年之后,即公元10世纪初或10世纪中叶,藏传佛教在青藏高原再次弘传起来。实际上,藏传佛教没有因朗达玛的灭法和禁止而在藏族地区销声匿迹,它一直在民间广泛流传。正如18世纪时期格鲁派著名高僧松巴益西班觉所讲:“朗达玛灭法
后,朗达玛之子奥松至科热三代时期,在前后藏地区,没有任何戒律、讲授、听闻、灌顶等的传承及仪轨。但有一些身穿有领袈裟的佛殿管理者,自称为‘阿罗汉尊者’,他们在夏季三月以修持四脉鼻息为护持戒律,又以炼火为坐夏开禁,为亡者善后只诵读片断经文,就如同红出自黑一般之解说。此时,一些居家持咒者或在家居士,将以前因藏匿而未被王臣发觉惩处的部分实践密法,后来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授给各自的子嗣或徒弟。由于他们的口耳相传是靠记忆传授,都是些断章取义的密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密法不但走样而且掺杂进苯波教的实践修炼法,就如此诵持修炼,则不知自己的证悟层次和佛教密续的义理。因此,他们只抓住法的形式,修炼双修等各种各样的粗法邪行,从而使密法的清净讲授等正统被衰落或失传。”可以看出,朗达玛灭法之后,佛教戒律等佛法的核心传承,虽然被中断,但是在广大的民间仍有许多所谓的佛法修行者。这部分不穿袈裟的在家居士一边秘密修持佛教密法,一边又悄悄保护寺院、佛殿、经书和佛像等。他们既为藏传佛教的继承作出了贡献,又为藏传佛教的复兴打下了基础。所以,对于“后弘期”开始的年代,不好下具体的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就是授予比丘戒僧侣的大量出现,以及大兴土木重建佛教寺院,可作为“后弘期”开始的重要标志。因为朗达玛的灭法运动,主要中断了传授戒律的连贯性,佛教一旦没有条件举行常规的受度仪式,就谈不上发展僧侣集团作为骨干或核心力量来发扬光大,也就等于纸上谈兵。根据藏文史料,公元10世纪在藏族地区又开始出现大批出家僧侣和重建寺院的热潮。主要从东部安多地区和西部阿里地区率先掀起复兴藏传佛教的运动,在藏传佛教史上称其为下路和上路点燃弘法之火。从此藏传佛教“后弘期”全面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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