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18吨 大毒枭刘招华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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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0: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备受关注的刘招华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26日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1999年,被告人刘招华先后伙同同案被告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并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1996年7月5日,刘招华的两名同伙陈文印、张明辉在福州贩毒时落网。但追查毒品来源时,二人只称供货者系一台湾人,不知道名字和联系方式。直到当年底,福州市法院判处二人死刑,为了立功免死,二人才供出刘招华是供货人。自此,刘招华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1999年,公安部向全国发布了对刘招华的通缉令,2004年11月24日又加强为悬赏20万元的A级通缉令。5天后,福建省公安厅也为缉捕他而悬赏20万元。2005年3月5日4时30分,福建省公安厅民警、武警官兵100多人在福安市街尾某小巷发动突袭,刘招华在睡梦中束手就擒。 据了解,26日同时受审的除刘招华及其制毒同伙郭锐荣外,还有另外4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与证据,被告人刘招华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锐荣构成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晓青构成窝藏罪、转移赃物罪;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构成窝藏罪。 广州市中级法院表示,将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日依法宣判。 (肖文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