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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人员、复退军人高校毕业生创业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1:21 都市快报

  从本月起,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了。

  作为新一轮就业再就业重要配套政策,省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劳动保障厅最近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持有劳动保障部
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到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经营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我省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小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实,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确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1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的,由当地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业项目的,由当地财政给予50%贴息。

  (通讯员黄青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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