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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毒贩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1: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26日公布了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结果,其中5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一起是被告人练永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4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练永明先后纠集被告人吴兵、刘宏伟、苏楚文等(其他同案被告人已另案处理)组成购买、运输、储藏、贩卖毒品网络。练永明在重庆市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并安排
人员运送至上海、无锡出售;在练永明的安排下,刘宏伟等运输海洛因;吴兵在上海、无锡接收和出售海洛因,并将赃款通过异地存储等方式交给练永明;苏楚文受吴兵的指使在无锡市接收和出售海洛因。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6日对上述4名罪犯执行死刑。

  另一起是被告人周建军等人运输毒品案。2004年3月,被告人周建军与马兴财(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谋,由周建军出资,马兴财到甘肃省兰州市购买海洛因运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周建军归案后能够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故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建军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第三起是秦滕均制造、运输毒品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2002年10月间,被告人秦滕均与同案人陈朝新(在逃)合谋制造冰毒销售以牟取暴利,商定由陈朝新负责出资,提供制毒原料、工具、场地,由秦滕均负责纠合他人制造冰毒。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依法核准对被告人秦滕均的死刑判决。秦滕均已于6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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