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草案等待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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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2:21 华夏时报 | |||||||||
对金融犯罪作出新规定违规鉴定胎儿性别问题未涉及 据新华社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日前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六)草案时表示,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经审议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任克礼、陈士能、郑功成等委员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金融等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次刑法修正,弥补了法律上的漏洞。沈春耀委员建议,草案第16条是对刑法第191条洗钱犯罪的补充修改。第16条提到的第二项规定“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建议在这一项中加上“金融凭证”或者“银行凭证”,改为“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或者金融凭证的”。 一些委员还就“违规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是否定为犯罪”进一步讨论。多数委员同意继续对这个问题研究论证,刑法修正案(六)暂不作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