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教育要纳入中小学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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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2:30 燕赵都市报 | |||||||||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是部分内容解读。 ■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险和健康险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指出,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的保险保障需求。 《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要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高危行业等领域逐步推广强制责任保险 《意见》明确表示,要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 所谓责任保险,即以投保人对第三方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这类险种最终目的是使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因此具有很强的公益性。 ■保险教育要纳入中小学课程 《意见》明确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另外,《意见》还明确提出,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要规范行业自保、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整顿规范行业或企业自办保险行为,并统一纳入保险监管以及建立国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等具体措施。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