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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补6000公车补7000 我市客运车补贴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2:32 青岛新闻网

  农村营运客车按大、中、小不同车型每车分别补贴1533.34元、1371.98元、1199.54元

  本报讯 记者从市运管局获悉,随着国家发改委5月24日再次调整成品油价格,为进一步减轻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的负担,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出台了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农村班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第二次成品油补贴分配方案。

  根据该方案,我市将在5月份第一次发放燃油补贴的基础上实施第二次燃油补贴。这次道路客运行业的补贴范围为: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汽车司机。补贴标准是:1、出租汽车客运行业以2005年末在册营运出租汽车车辆数为准,单车补贴价格为606.11元。2、公共交通行业以市区公交企业、黄岛区及各县级市公交企业2005年末各公交企业的车辆数,统一折合成标准台,每标准台7260.03元。3、农村客运行业以2005年末在册营运客车(不含中心城市到中心城市)实有数按大、中、小不同车型分别确定补贴标准,大型客车补贴1533.34元/车、中型客车补贴1371.98元/车、小型客车补贴1199.54元/车。

  这次补贴的发放形式是:市直及市内四区企业的补贴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各企业,各企业到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五市三区所属企业补贴由市财政局拨付各区市财政局。

  为保证补贴政策的落实,市运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交通局、各公交企业、出租客运企业,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严格按补贴范围和标准发放,完善补贴发放手续,保管好补贴发放档案,切实保证将补贴落实到每个经营者。(本报记者 戚一川 通讯员 张锡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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