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录取有争议可申请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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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4:07 重庆晚报 | |||||||||
在今年的高招录取过程中,如果考生和家长对招生过程有争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同时,在今年高招过程中,教育部将实行对违规招生不予学历证书注册。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介绍,今年高招中,除了已经实行的上海和天津外,北京和其他地区也会探索实施仲裁机制。当考生和家长对具体高校招生过程中,属于政策边界上的操作行为有争议时,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包括高校招生人员、行政
为了杜绝高校违规招生,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将重点治理体制外和计划外招生,如果通过中介或非法、违规的方式录取来的学生,一律不予学历证书注册。 据竞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