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瓶酒7月1日后都有张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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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5:2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兴)除啤酒以外,白酒、红酒等酒类流通过程中需有身份证。昨日,来自我市酒类管理协会的消息称,7月1日开始,为防止假酒,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随附单》正式生效,要求每瓶酒在流通过程中的任何环节都在随附单中记录在案。 据悉,随附单是由商务部下发带有防伪标志的表样印制,单上须有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品名、规格、12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其中前两位为省别编号(如北京为11),
按照这项规定,今后酒类流通时,批发经营者须开具随附单,且要单随货走;酒类零售经营者(含宾馆、饭店等)应主动索取随附单,要一货一单。厂家建议,为买到正宗的酒,消费者应该向商家索看随附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