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本市昨天判了14毒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0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刘鲲鹏曾宪权)先后两次开车去江苏贩卖海洛因,今天上午,徐某、陈某、俞某被市南法院分别判处15年、15年、10年。今天是第19个国际禁毒日,在市中院的组织下,全市法院共判决13案14犯。

  2005年11月底的一天,徐某、陈某、俞某预谋贩卖毒品后,由俞某出资人民币1.6万元,并开车带徐某、陈某到江苏省常州市,由陈某联络外地毒犯(另案处理),三人以每
克320元的价格购买海洛因50克;同年12月6日17时许,徐某在本市延安三路某宾馆门口,贩卖给吸毒人员宋某海洛因0.2克,得赃款240元。赃款被挥霍,剩余毒品被徐某、陈某吸食20克,其余30克均被贩卖。同年12月7日,徐某三人采取和上述同样手段,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海洛因50克带回青岛,被公安机关查获。

  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从2006年1月份至今,检察机关共批捕64起涉毒案件中的82人。近年来毒品消费和毒品犯罪出现低龄化,尤其是摇头丸的吸食和犯罪多有青少年参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