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巧用录音追回养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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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1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孔艳孔华)儿子结婚前,父亲拿出多年的积蓄4万元交给准儿媳去买房,6年后,当儿子和儿媳离婚时,儿媳却不肯承认当年买房的4万元首付是从公公手里拿的。儿子为此悄悄录了音,利用录音证据帮助父亲要回了4万元。 2000年,谈了3年恋爱的小王和小李准备买房结婚,父亲王老从信用社取出4万元现金交给儿媳妇小李,让她交首付款。同年1月15日,小李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将房子登记在自
气愤的王老一纸诉状将小李告上法庭。为了配合父亲打官司,诉讼前,小王特意打电话给前妻小李,到小李住处搬回自己的东西,并将与小李的对话全部录音,双方在对话中,小李无意中承认了4万元是从小王父亲那里拿的。小王将这段录音交给了法庭。 法庭上,小李认为,这段录音系非法取得,不能作为证据。而法庭认为,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录音,形成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院据此判决小李支付王老4万元及同期银行利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