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老太未去世 先打官司讨安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21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汪君 实习生 朱钦英)为老母亲的赡养费,五子女常闹得鸡犬不宁。永川8旬老太担心自己去世无人料理后事,遂将子女们告上法院,要求他们为其后事承担义务。6月24日,该市法院作出判决:老人去世后,5子女平均分担安葬费。

  3个儿子拒绝赡养老人

  86岁的余连珍家住永川泸州街,膝下有四儿一女。10年前,其丈夫去世后,她跟随幺儿朱海和女儿朱莉生活至今。

  余连珍说,大儿朱刚和二儿、三儿很少尽赡养义务。从2000年开始,朱海、朱莉多次召开家庭会议商量平均分摊老人的医药费和赡养费,朱刚等三人不理,五兄妹因此经常吵架。

  昨日,朱刚等三人告诉记者,他们不承担母亲费用并非不孝,是由于其妹妹将父亲留下的房屋遗产卖掉,但几人却没有分到钱,他们认为该朱莉一人承担赡养义务。

  老人到法院讨要安葬费

  儿女们常为赡养问题争吵不休,余连珍老人怕去世后三个儿子不尽义务,在子女间引发矛盾,于是在有生之年就自己的安葬费到法院讨个“说法”,以免自己去世后无人照管。今年3月,余连珍将五个儿女告上被告席,要求几人共同负担其亡故后的安葬等费用。同时要求朱刚等3人,支付给她每月50元的生活费。

  法院判决子女共担责任

  永川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安葬也是赡养的一种,余为自己的后事讨说法应予支持。6月24日,该法院判决,余亡故后所产生的安葬费等由朱刚、朱莉等五个子女共同承担,每人分担1/5。余继续住在女儿和幺儿家,其余三个儿子每月按5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

  (文中皆为化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