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2亿 湛江宣判特大走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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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6:2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偷逃税款总额达2亿多元的湛江“1·31”特大走私香烟案,26日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多达26人,涉及3个结构复杂的犯罪团伙,案件卷宗多达66卷,14000多页,案件判决书长达132页。法院最终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决被告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
被告人黄桂通以及以黄锦专、莫培兴、林素紫等人为首的3个走私团伙在2000年至2005年的近6年时间里,长期从越南偷运走私香烟至广东雷州企水,牟取暴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