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应对事故商场要买强制责任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日前颁布的保险业“国十条”明确表示

  国务院日前颁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10条意见。意见明确,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逐步推广强制责任保险

  意见明确表示,要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险种,也属责任保险范畴。

  所谓责任保险,即以投保人对第三方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这类险种最终目的是使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因此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如煤矿矿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后,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矿工进行赔偿。商场、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后,一旦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在场消费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进行赔偿等。

  中小学要纳入保险教育

  意见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因没买保险而“一病致贫”的,买了保险但没出事就认为是“白买”的种种现象,恰恰是缺乏风险和保险意识的表现。

  房贷车贷险要稳步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

  近年来随着汽车、住房等个人消费信贷的兴起,为贷款履约提供保证保险的房贷险、车贷险产品有较大市场需求。但由于国内信用环境不容乐观,赔付率太高,房贷险、车贷险问世不久便淡出市场。意见指出,要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

  意见还指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等。

  据新华社(短信代码:41492002)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