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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29 千华网

  20日下午两点,华冶集团公司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各4人坐到了“辩论席”前,双方代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各自阐述了对提高工资幅度、带薪休假、职称考核评聘及基本岗位工资等职工热点问题的意见和观点。这是华冶集团公司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会。

  公司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经过有序而激烈的辩论后,达成一致意见:在合同期内,
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9%;员工子女中、高考期间,允许带薪休假。员工进修(与岗位专业一致)考试期间,提前3天休息,可带薪休假;最低工资标准除辅助岗位按全市有关规定外,其它主要岗位上浮25%;每年将职工考核评聘制度化,并与工资挂钩。

  随后,公司召开了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广大职工表决通过了集体协商专项合同。“拿多少工资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决定,让我们真正有了企业主人的感觉。”一位职工高兴地说。在现场的市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工资协商制度充分体现了企业的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在稳定劳动关系的同时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职工收入也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从而确保所签订的合同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巴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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