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最低工资调整将于9月正式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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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5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薇)随着辽宁省最低工资进行调整,沈阳市的最低工资也将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标准将在9月出台,而调整幅度也不会低于辽宁省的最低工资标准。6月2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士。 辽宁按地区分三个标准
据了解,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450元提高到590元,二类地区由400元提高到480元,三类地区由350元提高到420元。随之,大连率先将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中山区等二类地区由450元调整为600元;普兰店等三类地区由380元调整为500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类地区由500元调整为700元。 沈阳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原则上是可在省最低工资标准上下浮动20%,但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沈阳将不会低于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但也不会像大连调整的幅度那么大,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将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定位在二类地区的480元标准左右。 最低生活保障随之调整 有关人士还介绍说,作为最低失业保险金享受待遇标准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参照依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使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标准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也随之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