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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常住人口子女报名上小学应以户籍为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8:59 每日新报

  市教委近日出台的《200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明确提出,本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公办小学招生要按照本区县教育局明确划定的学区片,招收片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今年的小学招生时间统一为7月7日至9日。报名时,适龄儿童要依据户口本、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的学区片报名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为法定监护人的,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片就近入学。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在津入学,由区
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在公办小学借读。其中外省市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津入学,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明,证明齐全者享受本市同等政策。

  针对某些咨询公司提供的“本市常住人口办理《房屋租赁证》就可以就近上理想学校”的服务,市教委小学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家长不要被这种所谓的服务所迷惑,本市各公办小学将严格按照市教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此外各区县教育局也都会依照《200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规定,并根据本区县实际,制定本区县小学招生的相关细则。本市常住人口子女上小学是以户籍为依据的,家长在给孩子报名时必须提供户口本、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等,教育局和学校将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

  根据市教委要求,各小学将会在招生前1周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出来,招生简章上将详细说明本校的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各区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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