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毒贩被执行死刑 江苏高院:涉毒犯罪出现新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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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1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是“6·26”国际禁毒日,经最高法院核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贩卖、运输毒品犯练永明、吴兵、刘宏伟、苏楚文、郭红霞和贩卖毒品犯唐荣龙执行了死刑。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连日来,无锡、南京、苏州等地举行了10场公开宣判,对22个毒品犯罪案件33名被告人宣判了刑罚。 江苏省高院刑一庭有关人士向记者分析了今年全省涉毒犯罪案件的四大特点:
一是“外毒入侵”形势严峻。前年摧毁了扬州、宿迁地区制毒窝点以后,全省加强了对易制毒物品的管制,群众力量发动得比较出色,很多制毒、贩毒黑手在苗头阶段就被斩断。经过近两年严密的监管、排查,省内没有发现走私、制造毒品犯罪现象。但是,外来毒品却出现了“多头毒源、全线渗透”的情况,而且涉案毒品数量大,危害严重。广州、云南、重庆等地毒贩或派出代理或在南京、无锡、苏州等苏南地区固定下家,将外来毒品运至我省销售,目前已蔓延到苏中、苏北地区。从已经案发的案件看,一次贩卖、运输几百克乃至成千克毒品的案例屡见不鲜,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犯罪手段诡秘,隐蔽性强,运输、携带毒品方式多样,如常州地区张某运输毒品案,公安机关当场从张某(女)身体隐密部位内缴获毒品海洛因55.5克。 三是毒品犯罪呈现团伙化趋势,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购买、运输、储藏、销售一条龙,反侦查能力渐强。如袁某某从重庆运输毒品海洛因至南京,当袁某某到达南京后上家才告诉接货人联系号码,接货人却不露面仅派出手下与其联络。 四是“家族型”或者非法同居关系者共同犯罪居多,其中不乏涉世不深的女孩先受蒙骗后无法脱身不得不参与毒品犯罪的案例。针对今年毒品案件的上述特点,省高院已经制订了相应的对策。各级法院今后将更加严厉地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坚持将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再次犯罪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贩毒数量大、向多人贩毒、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押运毒品、暴力拒捕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稳、准、狠,从重从快惩处,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坚持打罚并举,充分适用财产刑,彻底剥夺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组织相关法院形成批量毒品案件公开宣判,由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向社会昭示打击犯罪绝不手软的决心、气势和力度。而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强化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则是今年全省法院禁毒工作区别于往年的重要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