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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证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记者肖持刚实习生刘晓妍

  “国六条”等房地产市场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启动后,市国土资源局快速反应。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表示,近期,该局将从加强土地计划管理、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不断深化招拍挂制度改革、增强土地市场透明度等方面着手,优先保证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

  70%以上房产用地供给小套型住房

  田党生说,土地供应是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加大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土地供应,保证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年度土地供应量,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同时,我市将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继续停止别墅类项目的土地供应。下半年,我市将在城市中心区周围有计划、有节奏、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对经济适用房用地的供应,将按照锁定地价、投标房价或者锁定房价、拍卖地价的方式,通过合理竞争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清理闲置土地政策倾斜小套型住房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清理闲置土地七项措施,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原则,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田党生说,目前市国土资源局正在进一步摸清全市范围内已供地住宅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对已供地住宅项目中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具备动工条件的单位,帮助解决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拆迁等问题,督促其无条件立即动工;对愿意改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的,采取延长一年期限,并协助办理相关优惠政策;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经济适用房用地供给底价最接近开发商

  田党生告诉记者,经济适用房土地供给方式将做必要的调整,结合“国六条”精神,在招拍挂制度的细节和规范等方面实施进一步创新探索。对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的住宅土地,将改变出价最高者竞得的局面,可在政府限定户型面积、建设标准和房屋底价的基础上,由底价最接近的开发企业拿到土地。对高档住宅的土地限量供应,依然采取拍卖出让的方式。

  加强批后监管经济适用房项目建档立册

  加强土地使用监管是确保土地调控政策有效的重要方面,田党生说,今后的土地出让合同,将明确规定土地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分期开工和竣工时间也将明确。对供应土地,特别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逐宗建档立册,加强批后跟踪管理。已批准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必须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合理开发,每套住房平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并不得批准转为商品房开发用地。

  信息服务加强动态检测

  加强动态检测,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是市国土资源局拓展服务渠道的一项重要内容,田党生告诉记者,市国土资源局将建立土地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年度房地产供地计划,明确土地投放量、存量与增量用地比例、拟供应宗地的区位布局,以及高档住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地比例等内容,及时提供数据分析和管理建议,保证政府正确制定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策,引导开发商理性投资,稳定购房者心理预期,增强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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