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磁”买卖玩不转了车站地区规定:易损物品须入柜销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0:1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从无锡市车站地区管理处获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火车站广场商业经营秩序的管理,用电喇叭不停播放“快餐、面条”有可能被罚款500元。 自今年实施有关部门领导任“路长”、责任挂钩管理以来,车站地区非法“票务”经营基本绝迹。春节以来通过暗访和举报查获的违规售票活动,仅发现2起,1起已经受到处罚。半个月前,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这里进行暗访,对治理“黄牛”的成绩给予高
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车站地区将重点解决下列问题:所有经营商品、公用电话明码标价;商品规范摆放,照相机等易损商品必须入柜摆设;不许店外设摊、经营车辆入库停放。针对市民反应较多的部分商家、饭店用高音喇叭不停叫卖问题,将依据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无锡行政机关首次表示要对“叫卖噪音”进行处罚。(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