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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学校将被调减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2:07 江南都市报

  我省7部门联手规范学校收费禁止学校搞超豪华建设

  昨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高中择校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对于乱收费的学校和地方将调减其招生计划。

  新增5亿元改善农村教育

  我省在去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翻一番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5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课桌椅更新和饮用水设施及公厕 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困难家庭学生的“两免一补”、贫困地区的“一费制”补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配套和发展农村远 程教育等。明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免。

  择校生不得超计划总数30%

  《意见》指出,高中招生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而且不 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名义招收学生。

  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我省将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同时不出台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并全面清理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学校。

  公办学校凡经改制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符合“四独立”(即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经费核算和人事 管理,独立的教育教学)的原则,否则,必须停止招生。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高收费。

  禁止学校搞超豪华建设

  《意见》提出坚决制止一些学校搞超豪华建设,纠正在学校建设中互相攀比、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错误做法。学校 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学校因建设向银行所贷款项,要纳入当地政府城镇 建设投资规划,不允许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

  乱收费严重将调减招生计划

  我省将建立教育乱收费信件转办、督办制度。对反映中小学乱收费的群众信访件,以教育厅治乱办名义给县教育局长 去函,同时给设区市教育局发督办函;对反映高校乱收费的群众信访件,以教育厅治乱办名义给校长(院长)去函,转去群众 反映的问题,要求查核处理,并在指定时间将书面结果报教育厅治乱办。

  《意见》指出,学校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一并收取,严禁强制收费。对涉及全体 学生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要通过召开听证会确定。

  严禁将学校收费收入用于

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
股票
证券
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

  对乱收费严重的地方和学校,将酌情减专项经费支持,调减招生计划,控制申报学位点,控制申报教育专项,撤销先 进或示范称号,对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评先、评优、晋级、评定职称采取“一票否决”等综合治理手段。

  学校收费迎来大检查

  我省将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范围为学校收取的学费、杂费、住宿费、课本费、搭膳费、作 业本费、水电费、上机费等各类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清理对象为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教育阶段学校;高等 教育学校等。凡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或者未经省政府授权批准的不合法教育收费,一律清理取消。各级各类学校收取的代 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清理取消。文/记者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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