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姑子》补偿美女张庭片酬13.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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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2:25 新闻晚报 | |||||||||
□焦晓虹 通讯员 侯荣康 晚报讯 电视剧的实际播出集数与事先筹拍的集数不一致,由此引发了有关片酬的合同纠纷,著名影视演员张庭将上海飞迈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徐汇区法院作出判决,飞迈公司应当支付张庭额外的片酬13.5万元。 2005年7月,飞迈公司力邀张庭担任电视连续剧《花姑子》的女一号,双方签订的演出合同中约定,该片共分30集,制片方按每集4.5万元的标准支付片酬。同时约定,如播出
庭审中,张庭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电视节目预告以及音像制品等证据,用以证明《花姑子》的实际播出数都超过了30集。制片方有过承诺,片酬以实际播出数结算,且制片方在转让播映权时也是按照实际播出集数收取费用。因此理当按照最多的播出集数结算片酬,请求法庭判令被告支付其余6集的酬金27万元,银行利息3万余元。 飞迈公司则辩称,《花》的剧本原本就只有30集,实际拍摄也是30集。当初合同中的约定实际上是指拍摄的总集数而非播出数。由于各播映单位对电视剧集数普遍自行剪辑,实际播映的集数并不一致,制片方对此无法控制,也未从多出的集数中获得经济利益。公司方面早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片酬,并没有违约。 审判长高平介绍,时下影视作品的制作、销售、播出已经完全纳入了市场化的轨道,这方面的合同纠纷已呈逐渐增多的趋势。本案中,该剧实际播出集数不尽相同,而合约中又未约定以哪家播映单位的播出集数为准,考虑到广电总局审批通过的是33集,法庭以此为基准计算片酬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