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鲜果蔬须有“安全指标声明” 散装食品挂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2: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今后商场里卖新鲜果蔬,必须标示“安全指标声明”,注明化学残留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今天上午9:00,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我市大型商场(超市)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首批确定合家福超市马鞍山路店等3家大型超市为试点单位。

  此次试点单位还包括红府超市红星路店和家乐福超市三里庵店,规范的散装食品范围为食品原料、加工半成品、新鲜果蔬、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需清洗加后加工的原粮、
所有现场制作的即食食品以及其他无预包装的食品。标签被分为四种:普通类,标签为白底红字红框线;熟食类,标签为白底黄字黄框线;新鲜果蔬类,标签为白底绿字绿框线;鲜冻畜禽产品及水产品类,标签为白底蓝字蓝框线。同时规定,在标签中必须标示产品名、执行标准等内容。新鲜果蔬、鲜冻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必须标示出“安全指标声明”,该声明表明的是化学残留等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标签上还要对进行食品农药残留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名称进行标注。

  根据要求,此次试点工作从今天开始,试点时间为1年。试点工作结束后,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管理将向全市大型商场和超市推行。

  (左玥 孝林 守君)

  新闻点 9:00 市政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