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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打骗贷骗提公积金行为 权威人士戒毒骗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3:4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我们可以和你签一个用工合同,给你签一个聘用合同,然后帮你办理公积金贷款,我们再给你解聘。我们这里有合同的。收入证明也是我们这里开。账号也是做在我们单位。如果贷出来以后,给我一部分费用就可以了。”近日,读者李女士的手机中接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开公积金账户就意味着市民在买房时可以享受低息的公积金贷款,相对于较高利率
的商业贷款,这对那些单位不给办理公积金,或者工作、收入不太稳定的人群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可是公积金真的像信息里那么好“操作”吗?昨天上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副处长宋宁明确表示,这一行为已经违背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骗贷行为。

  据悉,南京目前正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障资金安全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和经验,李女士收到的短信,市管理中心表示将高度关注,对违规或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打击。

  5400元,贷款15万

  记者联系这家自称是上海一家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记者询问:“我没有固定的工作,做做小生意,最近想买房,听说你们能办公积金贷款。”一听说是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方非常热情,称可以和记者签订一个用工合同,和一个聘用合同,还有收入证明等等完备的手续,然后他们每个月续存一笔钱到银行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公积金贷出来以后,记者将他们代为续缴的钱和3000元手续费交给公司,公司再办理解聘手续。

  记者问最高可以贷多少,该人士称,最高可以贷15万,每月存400元,续存6个月,为2400元,这样记者最后只要付给公司5400元就可以贷到最高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了。

  看着记者略显犹豫,对方紧接着又给记者算了一笔非常专业的账:公积金贷款目前5年以上利率为4.59%,而商业贷款则在6%左右,如果贷款15万,10年还,比商业贷款省出1万多元,而且贷款时间越长,越省钱,如果是夫妻二人都在他们公司办理,省的钱会更多。

  即使侥幸风险也不小

  一共才花5400元,其中2400元还是自己的,就可以办理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是真的吗?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副处长宋宁明确答复,这种行为已经属于骗贷行为,中心将对类似情况高度关注,加强监控,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制止。

  宋宁强调,根据相关法规,只有省市的人才中心可以为来宁工作并在此托管档案的职工办理公积金开户、代缴公积金,其它社会机构私下办理此项业务都是不合法的。办理开户、贷公积金手续并不像该公司讲得那样简单,比如要提供正规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而且该公司必须已开户并且连续6个月正常代职工缴存公积金,其员工才能贷公积金贷款。

  据宋宁介绍,即使有“侥幸过关者”,办理时也存在很大风险。首先,老百姓把钱给素不相识的人让其代缴公积金,难保不被骗,极有可能钱没真存到银行,对方又失踪了;其次,在办理过程中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等一系列个人资料,难保不被对方非法利用;再次,只要在南京开了户,一旦这个“人力资源经理”调职了或这家公司不存在了,那么,如果以后找到正规公司办理公积金缴存时,找不到这家公司办理转移手续就麻烦了。因为已开过户的只能转移,不能重开户。

  宋宁表示,南京已经打击了一批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违法行为,目前这种情况是属于新的“骗术”,必要时中心将会联合司法部门共同研究相关对策,保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资金安全。

  伪造手续,蒙混过关

  前不久,一位来自白下区的张先生,带着契税完税发票、二手房购房合同等一系列手续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某办理网点,他想支取其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中心工作人员拿过张先生递过来的材料,首先看了一下他的契税完税发票,然后跟同事交换了一下意见,对张先生说,“您的材料好像有些问题,我们要审查你的其他手续。”

  张先生见状,连剩下的材料都不要了,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跑出大厅,经调查,原来这又是一个伪造假材料企图套取公积金的“江湖骗子”。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副处长倪瑞荣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骗子今年已经被识破好几起了。

  据分析,此类犯罪通过四个环节:一是在报纸上刊登“速提公积金”等内容的广告,吸引部分具备住房公积金条件但又想提前提取的职工前往;第二步,与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商谈好价格,并收取他们的个人资料;第三步,根据个人资料进行伪造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完税凭证等提取公积金所需的全部材料;第四步,将这些虚假资料提供给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人,并按所提公积金数额收取10%-20%不等的好处费。

  司法介入,信息联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套取、提现住房公积金并从中抽头,成了一些人眼中的新的生财之道,这种行为已经极大地损害了公积金管理秩序,如果不加以制止,势必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使住房公积金余额不断减少,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运作和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终危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直接损害的是广大缴存人的利益。

  前几年,由于法律空白,对此行为如何定罪定性,成为打击过程中的一个瓶颈,2004年8月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联合会签《对于假文凭、假证件类犯罪案件如何认定的几点意见》,对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的定罪标准和量刑作出详细规定,其中规定“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3次以上的行为就规定为情节严重,应当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些,都为南京市在全国率先司法惩治该犯罪提供了法律基础。

  倪瑞荣告诉记者,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已经与南京市房产局、契税部门等密切合作,所有最新的交易信息在办理网点随时可以查询,以杜绝假购房合同的出现,同时在契税完税发票等材料上标注防伪标记,加大监控力度。

  ■小贴士

  逾期不还将受司法处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人士,老逾期户要尽快还款,否则将受司法处置。目前逾期三个月以内的将以电话、短信、信函方式催收,了解实际原因;逾期三个月的,由市公证部门与银行一道发出公正执行函,派人上门催收;逾期四、五月的,提供解决逾期问题的方案供逾期户选择,通知第二居所安置承诺人做好接纳准备;逾期六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合同》约定,通过司法追索等方式催收或分期分批处置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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