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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赢在中国》爆“买票”丑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4:55 深圳晚报

  规则设计存在漏洞“投票机器”钻了空子

  央视《赢在中国》爆“买票”丑闻

  选手为赢千万元大奖,雇10人投票日最高投票量近万张

  据北京晨报报道26日,某房地产商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朋友参加了央视经济频道的《赢在中国》遴选商业精英活动,为帮朋友晋级并获得该节目1000万元的投资奖金,他开赛以来雇用了10人为其网上投票,日最高投票量近万张,其中一人一天就投了1300张。他的朋友因此从全国3000名参赛选手中晋级108强。有网友抗议,如此“买票”不能反映民意。

  “买票”者:投一票付两角钱

  “冠军将获得1000万元创业投资,在真金白银刺激下,大家都快疯了!”陈先生坦诚相告。

  按比赛规则,36强中的4人以及12强中的2人是由网上得票数决定。陈先生告诉记者,6月初以来,他已成立一支10人团队,其中7人是大学生,3人是农民工。受雇者每注册一个ID(即雅虎电子邮箱)并投票便可得到两角钱的劳务费,陈先生已为此支付了至少2万元。

  为防止作弊,该节目规定,一个IP地址最多允许使用10个雅虎ID,也就是一台电脑短时间内最多只能为同一选手投10票。这显然无法满足后援团的需求。陈先生布置给“团队”的对策是,用一个IP地址投满10票后,立即将网络断开,再次打开网页便可获得新的IP地址,继续注册ID投票。该团队日平均投票近万张,其中一名大学生日投票超过1300张。在陈先生的帮助下,朋友的成绩已经很靠前。

  陈先生说:“有选手得票数接近30万张,能有30万人为其投票吗?”“大家都在如法炮制投票机器”。

  读者:“买票”数量岂是民意

  一位网友在“赢在中国”论坛留言认为:根据选手得票数晋级,原本是为了反映民意;采用网络而不是短信投票,想必节目组是出于为创业者省钱考虑——这些都是节目组的好意。但由于规则设计存在漏洞,被“投票机器”钻了空子,使这次活动的网络投票失去了存在意义,根本不能反映“民意”。

  有参赛选手建议节目组修改投票规则:36晋12时规定可以在同张选票上一次性选1至12人(但最好只选1人),而且一个ID每轮只能投赞成票和反对票各一次,多投无效。

  主办方:“反对票”可弹劾作弊

  对于此次活动出现的“买票”现象,节目主办方不愿表态。而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表示,“绝大部分选手要通过专家面审环节来确定能否晋级,但不排除‘买票选手’入围的可能性。”

  该人士同时表示,主办方也设置了投“反对票”的机制,借此把投机和作弊之人“弹劾”出局。但实际上,设置“反对票”对“买票”者并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相关链接

  "赢在中国" 遴选创业英雄

  2006年3月29日,央视正式启动了大型励志创业电视活动“赢在中国”。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寻找5名最具创业潜质的华人创业英雄,冠军将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权。同时,这5位胜出者还将拥有各自企业20%的股份,出任该企业的CEO。两个月内,“赢在中国”报名人数已逼近10万。(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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