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企业可申请自行组织招调工考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4:55 深圳晚报

  企业可申请自行组织招调工考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伪造或弄虚作假企业将被取消考评资格

  本报记者李可心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有意自行组织招调工考评的企业,可在2006年9月30日前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

  根据今年招调员工实施办法,除国家(省)在我市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和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外,凡符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均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自行组织考评。

  有意自行组织考评的企业,应在2006年9月30日前通过网上招调员工办公系统,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自行组织考评的申请。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考办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结果通过招调员工系统答复申请企业;对具备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上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劳动力资源管理处通过招调员工系统将企业申请转工考办审核。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对不按程序要求组织考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对伪造或故意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企业自行组织考评资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