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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锡公司推行集体合同 "约定事项"谋求多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5:05 云网

  盛夏6月,位于云南省个旧市老阴山南麓的云锡公司松树脚矿碧树蓝天,芳草茵茵。记者在该矿采访时发现,从1998年开始,该矿工会便与行政签订了集体合同。矿行政以《集体合同双方约定事项》的方式每年为职工做10件好事,共投入1000多万元,做了76件好事。到今年的约定时间时,职工和矿党政工均有“为找不到替职工要办的好事头疼”之感。“寻找要做的好事有困难”成了该矿的一大新闻。

  云锡公司工会领导告诉记者,像松树脚矿这样以集体合同调动职工、党政、工会积极性,进而实现“多赢”,在云锡公司已蔚然成风。

  在云锡公司集体合同样本中记者看到,行政方和工会方要确保每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即产量目标、质量目标、效率目标、职工收入、利润目标、技术改造等。工会还要监督企业执行集体合同条款的情况,教育职工按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确保集体合同的履约。

  作为职工对行政方的约束和要求,工会和行政方还要签订每年的“双方约定事项”。在这个事项中,约定由行政方完成的全部都是涉及各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难事,甚至琐事。

  一下雨,冶炼分公司职工就得蹚浑水的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纳入“约定事项”当年就解决了;松树脚矿工作面没有炸药库,多年来职工与雷管、炸药、导火索“同乘一辆车上下班”,安全隐患极大。通过集体合同“约定事项”的签订,行政方投入20多万元建起炸药库房,安全隐患彻底解决;在松树脚矿,记者看到了一个标准规范的游泳池。矿工会主席毛金平说,矿上投入300多万元才建起这个游泳池,这也是集体合同“约定事项”的产物……

  集团公司工会领导认为,集体合同“约定事项”的履行过程,强化了职工和领导的契约意识。曾有个二级单位约定为职工建一个花园,到了当年的9月还未动工。职工提出意见后,领导当即表示,合同就是法律,于是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年底如约完成。

  2002年以来,集团公司所有二级单位均以集体合同“约定事项”方式为职工做好事,目前总投入达数千万元。仅2005年,记者就看到企业按“约定事项”为职工办的好事共计134件。

  正如松树脚矿工会主席毛金平所说:“集体合同的实施为我们工会在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中找到了利益的结合点,有利于工会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企业生产发展中作贡献。”公司工会组织部长张柏说:“企业工会工作如果不能进入经济领域,很难有效发挥作用,而集体合同就是工会深入经济领域的最好平台。”(陈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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