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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规定报刊发行禁止赠送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18:27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27日电 (记者 王骏勇) 今年中央有关部门将继续规范报刊发行工作,有效制止送钱赠物、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这是记者从27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座谈会上获悉的。

  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石峰指出,2005年7月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以来,全国报刊发行秩序的规范取得一定成效。各地积
极推动相关报社签署自律协议或发出联合倡议,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报刊发行大战”得到初步遏制。

  但是,规范发行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报刊社还存在“观望”“等等看”的心理,思想上有顾虑,少数地区执行规定不够坚决,送礼赠物、低价销售等还在悄悄进行,一些已经签署发行自律协议的地区也出现反弹的苗头,广告经营上的不正当竞争还比较严重。

  石峰认为,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必须严格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加强监管。今后将进一步引导报刊社加强自律,创新发行手段,形成自己的特色,并调整经营理念,规范竞争行为。新闻出版业也将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长效机制。

  这次会议主要总结一年来全国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严格行业自律,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来自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中纪委、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报协相关负责人,北京、江苏等13个省、市新闻出版局、纪检部门,以及部分晚报、都市报的代表80余人参加了讨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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