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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令禁止体制外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2:37 华夏时报

  违规高校将受到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的处罚

  据新华社电不得点名录取,不得体制外招生。湖北省教育厅日前给各高校即将开始的招生工作念起了“紧箍咒”。一旦触碰“高压线”,相关负责人将被停职检查,相关高校将受到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的处罚。

  湖北省教育厅表示,各高校要严格按国家下达的计划进行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和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严禁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的本地和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录取期间对招生计划的调整也须使用专用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高校录取新生期间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到位。高校招生录取增加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得点名录取。湖北省教育厅表示,严格高校录取新生的学籍注册管理。凡是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没有学籍的学生即使进入高校学习,将来也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毕业文凭。

  从今年开始,湖北省教育部门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对相关学校给予扣减招生计划、暂停出省招生、暂停招生直至撤销办学资格的处罚,并将学校的违规行为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建设项目立项、新专业审批备案、学位点申报设立、学校更名、综合治理评价等挂钩。有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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