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瓦斯突出煤矿屡出事故反而中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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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4:0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田文生 6月25日17时06分,重庆市万盛区关坝镇瓮子塘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 这一并不特别重大的事故,引起了当地的广泛关注,因为该矿去年年底实施了当地第
六大错误,哪一条都够得上判刑 25日晚,记者赶到事发地时,一名受伤的矿工正躺在医院里呻吟。据了解,事故发生时,井下的5个工作面共有35人。事故夺去了4人的生命,另外还有8名矿工受伤。 事后查明,当时处于突出工作面回风区域的维修人员杨光其、吴正才因瓦斯窒息遇难,随后,副矿长赵红尧和煤层主管李万柱带着自救器,盲目入井施救,最终没能走出矿井。 事实上,自救器不是专业救护设备,只能用于井下矿工逃生使用,带着自救器施救,完全是缺乏基本常识的表现。万盛区副区长李光成说:“他们没这种知识和能力,自己施救,是白白送死。” 事故发生1小时后,万盛区关坝镇领导才从群众那里得知事故发生的消息。随后,万盛区主要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积极实施救援和善后工作,当天20时30分左右,井下其余31人全部救出。 据了解,有关方面经调查已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人为责任事故。 瓮子塘煤矿新的承包人今年接手经营后,曾有多次违规行为:3月13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瓮子塘煤矿安全时,发现该矿超出停产整顿确定的范围,违规生产。执法人员当即依照有关法规,要求其即日起停止井下一切生产及维修工作,待立案查处、隐患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可时隔两天,执法人员再次到该矿调查时,发现该矿仍在继续生产。经查阅该矿有关记录:从3月13日中班到15日中班,井下6个生产班次中,每个班次井下有35名至54名作业人员。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矿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处以1万元和5.5万元罚款的决定。 事故发生前的6月20日和6月23日,因为该矿瓦斯超限作业,万盛区关坝镇曾两次向瓮子塘煤矿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但该煤矿置若罔闻,并未执行;按规定,对该矿应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罚款,可镇上只罚了5000元,可即使这5000元,在发生事故时,该矿仍未缴纳。 “他们是只图经济效益,不顾矿工死活!”万盛区副区长李光成说。 矿难发生后,万盛区召开了煤矿安全紧急会议,李光成指出了该煤矿的六大错误:第一,发生事故的工作面未经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打开生产;第二,瓦斯超限作业;第三,管理部门发现问题要求停产,矿上却不停产;第四,放炮不把矿工撤离到安全位置;第五,管理非常混乱,矿长连有多少人下井都不清楚;第六,发生事故后擅自组织施救,非专业队伍施救又多死了两个人。 “凭这六大错误的任何一条都可以判刑。”这位副区长神情严肃地说。 据了解,目前万盛区警方已控制了瓮子塘煤矿矿长、直接责任人穆光跃。 屡出事故的煤矿反而中标 2005年12月23日,有关方面对瓮子塘煤矿的资产及K1、K3煤层矿业权出租进行了招标。红伟煤矿以最高分击败其他9个投标者,最后中标。 这是整个重庆市首次就煤矿经营权进行招标,因而引起广泛关注。红伟煤矿中标的结果一传开,便一石激起千层浪。“问题矿反而中标,太不正常了,这个矿一贯不重视国家的安全法规,只顾生产,不顾矿工的安全。”一位知情者表示,红伟煤矿其实就是竹林湾煤矿,而竹林湾煤矿仅在2004年一年,便发生3起事故,致9人死亡:2月18日,发生瓦斯事故,死亡两人;4月8日发生瓦斯事故,夺走6人生命;10月9日发生顶板事故,1人遇难。可是,谁也没想到,一个屡出事故的煤矿反而中标! 此次招标结束后,记者多次前往采访,发现万盛区安监局的领导对中标煤矿曾多次发生事故的事实非常清楚。 瓮子塘煤矿是村与关坝镇各占50%股份的地方煤矿。当时的招标是关坝镇政府经过研究后,在区安监局的支持下制成标书,委托重庆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的,先后有10家煤矿业主报名招标。在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室的严格审查、监督下,招标由有关专家考核打分。 在10名投标人中,红伟煤矿得到最高的90.73分,而第二名仅得到77.19分,两者相差13.54分。其中的关键之外在于技术标分,红伟煤矿高出第二名11.58分。 标书规定,报价分为50分、业绩分为5分、技术标分为45分。事实上,报价分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分差,对结果影响最大的是“技术标分”。 安全,其实是评分的关键指标之一。技术标分将对各方的开采方案和安全方案等进行评定,在“业绩分”中,也作出规定:一年内发生过事故者,将被扣除1分。其中,“一年”的时限,让竹林湾煤矿并未被扣分,这一点曾被人诟病。 曾在安全方面多次出事故的矿井,怎么反而得到很高的技术标分?对此,万盛区关坝镇常务副镇长胡生全解释说:“假如说你做一份作业,你请了一个人做,(得了高分);那么,招标中,他可能(按:指红伟煤矿)请专家来做、请他的高级管理人员来做,最后,他作业做得好,自然就得到高分——专家只能根据他做的作业来评分。” 有知情人透露,红伟煤矿的投标资格是经过万盛区安全生产监察局批准的。而万盛区安监局局长曹廷龙对记者表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发生过事故的煤矿不能参与招投标。我们认为,镇里制定的标书是比较合理的,一切都只能按标书来。” 有人指出,此次悲剧昭示:政府在对煤矿的经营权进行招标时,考察不能仅仅是“纸上谈兵”。否则,招标便完全成为纸上的游戏,这样的招标,完全流于形式,没有任何意义。 本报重庆6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