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少于90平方米首付款可降为2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黎文安)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或90平方米以下,符合贷款条件的中低收入借款人,首付款的比例最低可降低为20%。这是工行陕西分行营业部在贯彻“国六条”中出台的新政策。 据介绍,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在“国六条”和西安市《关于调整住宅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工行陕西分行营业部还通过信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调控。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为其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将谨慎发放贷款;对涉及拆迁的项目,开发贷款发放前必须保证已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凡空置3年或3年以上的商品房,以及闲置2年或2年以上的土地将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 工行陕西分行营业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工行陕西分行营业部目前存款余额达800多亿元,除去300多亿元的贷款后,还有500多亿元的可用资金。这些资金今后的重点投向之一就是有资质且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他们将提前介入,建立项目库,加快审批,缩短办理时限,并提供最便捷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