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当众掀女生裙令谁出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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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0:45 广西新闻网 | |||||||||
考试时,藏在裙子里的复习资料被监考老师当众掀出,6月25日,武昌某高校独立学院大二女生张莹等3名女生自感受辱,来电投诉监考老师行为出格,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张莹告诉记者:“我们抄了一些复习资料贴在大腿上,还没来得及抄就被老师发现了,女监考老师当着全体考生和另一个男监考老师的面,掀开我们的裙子,她还从另一名女生的胸罩里拿出了资料”(据《楚天都市报》6月26日报道)。
女生考试裙内藏条,老师当众掀裙令谁出丑?首先是该女生出丑。女生舞弊是一种有违考试规范的不诚信的行为,反映了当下部分大学生浮躁及投机取巧的心理。从某种意义上说,该女生用身体作掩护,本来就是对自己身体的不尊重。她的行为被暴露,是她自己的不当行为所造成,女生是自取其辱。 其次,老师当众掀裙令老师自己出丑。的确,监考老师有责任制止考生作弊,以严肃考试纪律。但以掀裙的方式来揭露女生作弊,且当着男生及男老师的面,不管有意无意,她已经暴露了女生的隐私,如此行为,事实上,侮辱了女生的人格尊严。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能被任意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该老师非法搜查女生身体,已经违反了宪法37条之规定。该老师不懂法,不学法。此种有违人师的野蛮行为,事实上也令她自己出丑。学校是教育基地,老师不能以错对错,以恶制恶。老师的一言一行除了符合各种道德规范,更应符合法律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老师。(重庆徐晓)编辑:王香菊作者:徐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