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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仿效超女选十佳干警是一场闹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0:45 广西新闻网

  日前,湖南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效仿“超女”评选模式,引入了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部分候选人为评上“十佳”,想方设法进行拉票,一些单位甚至动用公款用于投票。面对群众质疑评选活动的创收动机,永州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予以否认,表示“我们的目的是‘以活动养活动’”(据《潇湘晨报》6月26日报道)。

  按照活动组织者的解释,仿效超女的做法评选十佳干警,是因为“这种评选方式将裁决权交给了广大群众,而不再是过去由领导说了算,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嫌疑。”如果除去“以活动养活动”的非牟利动机,永州市有关方面如此做法似乎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将以前不透明的评优活动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监督,并以群众的意见为评优依据。但问题是,有关方面对于活动操作没有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使得评选过程漏洞百出,让评优活动成为了一场闹剧。而且,“以活动养活动”的出发点,客观上具有敛财的功效,有变相收费的嫌疑,损害了百姓利益。

  权力机构与娱乐机构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公民利益的守护者,它的民主程序必须经得起实践检验,体现出无差别的公平与公正;后者是娱乐生活的生产者,其活动只要不强迫公众参与,只要不违反法律,它的貌似民主的节目活动可以存在无数漏洞。当然,这不是说政治生活中不能引入文化娱乐生活的游戏规则,而是说引入的规则必须具有遵循政治文明的可操作性。显然,永州市的这次评优活动根本没有考虑这些。名为“将裁决权交给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投票,实际上却设置了金钱门槛,“短信投票每发一条短信的价格是1元钱,而拨打热线电话则按照1元/分钟计费。”而且,不加监督的重复投票和公款拉票行为,不仅让活动本身失去了公平与公正,还劳民伤财,对公共利益造成了危害。(北京北平客) 编辑:王香菊作者:北平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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