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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噪声污染第一案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1:28 红网-三湘都市报

  

长沙噪声污染第一案立案

  6月27日,因不堪忍受一墙之隔的KTV噪音骚扰,张蓉只能服用头痛药来缓解失眠,并准备向法院递交起诉书陈小琼 摄 ■记者 肖雯栎 实习生 陈思思

  本报6月27日讯家住在长沙市韶山北路鸿铭中心的张蓉女士也许还没有意识到,她最
近提起的一纸诉状,让自己成为了长沙面对噪声污染

维权索赔的第一人。

  “这半年来,我每天晚上都像是睡在KTV包房里,音乐声响震得我的床都在颤动。我白天要上班,这样的日子实在受不了啦!”因为无法忍受与自家一墙之隔的南国缔苑KTV每夜传来的噪音污染,2006年6月15日,长沙市雨花区湖橡社区居民张蓉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长沙南国缔苑娱乐有限公司的噪声污染对其造成身心损害,并索赔精神损失费5000元。

  隔墙笙歌成噩梦

  2004年12月,张蓉住进了韶山北路鸿铭中心B栋416,此小区在长沙市面上内尚属高档。一年后,噩梦开始了。2005年底,鸿铭物业公司将与张女士家一墙之隔的A栋门面租给南国缔苑娱乐公司,南国缔苑KTV开始营业,其中4个KTV包房正对着张蓉家的卧室。

  每天晚上,KTV的歌声、的士高音乐噪声震耳欲聋,持续到深夜。“每天都要吵到凌晨两三点,音乐声的震动让人根本没办法睡觉。”张蓉告诉记者,好几次被吵得实在睡不着,她就打电话到隔壁南国缔苑KTV去投诉,要她们把声音关闭,可服务员解释称:“顾客喝了酒,都不肯走,请原谅!”

  因为同样的原因,张蓉也曾几度向鸿铭物业公司提出申诉,要求物业公司就娱乐噪声问题与南国缔苑进行协调。但鸿铭物业公司态度都很冷淡,他们撂下一句话:“这个事情,你去法院告啊!”

  环保部门介入

  2006年3月,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接到长沙市环保110转来的群众投诉,称长沙南国缔苑娱乐有限公司的噪声污染严重扰民。环境监察人员立即到达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文书,要求该公司将造成污染的户外音箱拆除。

  4月,环保部门监察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发现该公司KTV大厅门口的音箱虽已拆除,但噪声污染仍然较为严重,当即要求该公司关闭与张蓉女士家一墙之隔的4个KTV包房,停止噪声扰民行为,并立即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但直到目前,南国缔苑仍未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整改到位,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并要求立即停业整改。

  走上法律维权路

  2006年5月18日,张蓉通过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申请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家中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张蓉家的室内噪声超过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II类区域夜间标准10分贝。

  6月15日,张蓉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将长沙鸿铭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沙南国缔苑娱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不法侵害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5000元。

  目前,法院已对此案进行立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长沙环保部门表示,必要时将给予污染受害人适当的法律援助。

  这名长沙民间环保索赔第一人的维权道路将如何继续,本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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