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级法院庭审死刑案将全程录音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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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3:04 东方早报 | |||||||||
昨天,早报记者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上海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必须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和原审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的二审案件的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近日,上海高院下发了《关于对重大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进行录像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上海市高、中级法院必须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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