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加大立案信访工作管理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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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5:00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上半年,为进一步规范立案、信访工作,创建“文明窗口”,北海海事法院院制定实施了《北海海事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北海海事法院再审申请审查工作规定》、《北海海事法院信访工作规定》、《北海海事法院立案工作细则》、《北海海事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制度》等四个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立案、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工作机制,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有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对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上诉、执行、归档等环节作出详细的规定,进行全程规范化跟踪管理,促进办案效率和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规范立案和再审申请审查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立案庭对诉讼、执行、保全等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申请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应当天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申请再审案件受理的条件、审查评议、送达、案件移转与结案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信访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及时、就地原则,依法处理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群众依法行使诉权,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是明确司法统计工作职责,提高司法统计分析的质量。司法统计工作由立案庭负责,坚持客观、准确、及时的工作原则,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向上级法院报送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坚持进行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并及时完成月、季度、半年、全年统计分析任务,每季度向区高院报送统计分析文章不少于4篇。(马晓岚撰稿,邱德平编辑) (北海海事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