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器械科长连两百元“好处”都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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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5: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凯杨永浩)今年中央部署打击商业贿赂以来,北京医疗行业首起商业贿赂案昨天开始审理。北京市某医院器械科科长张某因涉嫌接受商业贿赂,被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为由送上法庭。 张某今年48岁,8年前到一家大型医院工作,因为工作努力、业绩比较突出,而被任命为该医院器械科科长,专门负责日常医疗设备和器材的采购。手中握有采购大权后,张某
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后,张某感到紧张,觉得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此当检察官找到他时,他主动交待了大部分罪行。在庭审过程中,张某面对检察官的指控,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意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经济领域中不正常的潜规则就是以好处费、感情投资、回扣,甚至是借款的形式实施各类商业贿赂行为,给的人心甘情愿,拿的人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但是,商业贿赂不仅直接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而且还严重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尤其在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存在可能会给一些质次、价高的医疗产品打开方便之门,从而使患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