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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处罚 拳伤交警火暴司机被诉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5: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实)一名司机违章后不但不接受处罚,反而挥拳将执勤交警打伤。记者今天获悉,打伤交警的司机王洪波已被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起诉至房山法院。

  据公诉机关诉称,今年4月5日上午10时许,王洪波驾驶面包车行至京石高速琉璃河入口南100米环岛东北侧时,因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执勤交警查获。交警发现王洪波同时未按规定随车携带灭火器及反光故障车警示标志,于是依法给王洪波开出公安交通管理处
罚决定书两张。但王洪波认为交警处罚太高,于是拒不签字。交警扣留了王洪波的证件。为了拿回证件,脾气火暴的王洪波与交警推搡,并一拳打了过去,将交警的嘴部及颧部打伤。经法医鉴定,交警伤情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王洪波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目前,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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