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得拒收贫困新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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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5:27 深圳晚报 | |||||||||
高校不得拒收贫困新生 教育部要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吕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教育部日前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发出通知,要求今年秋季开学时,各公办全日制
“绿色通道”制度以及其他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近年来对保证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少数地方和高校由于宣传、落实不够深入细致,仍有新生及家长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影响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教育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高校必须扎实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和新机制。对家庭贫困新生及其家长向学校反映的有关问题,要主动联系、及时回复。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对贫困生的情况认真核实,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在秋季开学后认真做好国家助学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及时发放勤工助学补助;继续做好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从学费收入中按10%的比例及时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据了解,教育部将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