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酒店规定 情绪不好可休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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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5:27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前不久,吉林省长春市圣烽大酒店的服务员小董因为和女朋友分手,心情特别不好,正好又碰到一位特别挑剔的顾客,于是,几句话没说完他就和顾客吵了起来,结果被老板罚了200元。 这时,小伙子想起酒店最近刚出的一项规定:服务员心情不好可以请“情绪假”。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小董向酒店提出了申请,结果被批准了。长春市圣烽大酒店赵经理告诉记
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郑晓华副研究员告诉记者:“为员工放1至2天的‘情绪假’,对缓解员工的紧张焦虑情绪、提高生产效率很有意义。它同时也是一种人性化管理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