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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吨物品是不是冰毒引发庭上激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5:30 新民晚报

  本报广州今日电(驻深记者于明山)昨天下午5时20分许,备受关注的刘招华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庭审全部结束,大毒枭刘招华等人被押往看守所,等待法院的一审判决。

  因调查和举证项目多,昨天的庭审由半天延长至一天。在经过举证质证后,即进入辩论阶段,围绕着18吨物品到底是不是冰毒,公诉人与刘招华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激烈辩论。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刘招华依然否认自己制毒,并进行了无罪辩解,其他5名被告人也否
认控罪。刘招华始终认为自己制造的是减肥药物,成分主要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刘招华滔滔不绝地辩称,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在常温下是无色透明或者白色粉状晶体,溶于水,并且呈酸性;而甲基苯丙胺(冰毒),在常温下是透明的或无色油状液体,是不溶于水的,它们的分子式也完全不同。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和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中含有甲基苯丙胺,并不能说它就是冰毒品,就像水中含有氧气,你不能说水就是氧气。

  公诉人认为,甲基苯丙胺已经包含了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刑法中规定的毒品范围是无穷尽的,因此冰毒也包括甲基苯丙胺或盐酸甲基苯丙胺、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等。公诉人认为刘招华制造毒品和贩卖毒品本身是有预谋的,而且不断试验,牟取暴利,此后躲藏逃避司法调查,应该说他的犯罪目的是清晰的,在整个举证阶段,检察机关出示的各种证据一致表明,其最终产品就是甲基苯丙胺,刘招华的制毒过程已经形成一个证据链,为惩戒毒贩,杜绝毒品泛滥,净化社会风气,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刘招华等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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