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校贷款30余教师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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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6:0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云南建水16所中小学的教师遭遇荒唐而不可胜诉的官司 昨日上午8时30分,云南建水县面甸镇漾田中学教师陈猛心情复杂走进了建水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等待他的将是一场看上去荒唐而又不可能胜诉的官司。和陈老师一样,面甸镇所辖区内16所中小学的30多位教师随后都将成为被告。
庭审现场教师被判还贷款 本案中,中国农业银行建水支行以面甸镇漾田中学教师陈猛拒不偿还该行于2003年7月发放给其50000元个人消费贷款本金及37期利息为由,把陈老师告上了法庭。和陈老师在同一天成为被告的还有建水县第七中学的吴家平老师。法庭宣判老师们还清贷款。 然而,在证据面前,陈老师和其他到庭的老师一起,仍然坚持辩驳。他和其他老师认为,这笔以他名义从银行借出的贷款应该由面甸镇漾田中学负责承担,而自己只是这场官司中的受害者。 老师贷款学校用来建设施 漾田中学的吴汝能老师说,面店镇有16所中小学校,教师312名,由于教育经费的不足,普九之后全镇学校面临着硬件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由于学校是事业单位,没有任何抵押,银行不可能给学校贷款,2003年,当时的镇教委领导李兴明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叫全镇所有学校里的主力教师和学校领导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支援学校建设。 在李兴明的高压下,教师们开始用抵押工资以及抵押房产的方式开始向银行贷款。据老师们反映,在面甸中学有六分之一的教师都向银行申请了贷款,贷款数额最少的有30000元,最多的有200000元。拿到贷款后,就直接把钱交给了当时面甸镇教育委员会的出纳。初步统计,涉及金额达到200多万元。 突发事故教师两年没工资 据老师们反映,李兴明当时承诺,贷款将用于学校,所有本金和利息也全部由学校承担,学校还和部分教师签了一份协议承担一切责任。 采取贷款的方式筹集到资金后,当时的领导李兴明开始解决危房并添置教学设施,同时也在偿还银行的利息。然而,2004年12月29号,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使李兴明身受重伤,3个月后不治身亡。他的突然死亡,让账目的使用情况石沉大海,新来的领导对此也束手无策,这笔集资款的账目就变成了一笔烂账。 不久,老师们陆续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部分教师的工资就被银行直接扣走了。漾田中学的吴汝能老师说,他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年没拿到过一分钱的工资了。6月26日上午,漾田中学的陈猛老师和建水县第七中学的吴家平老师成为了面甸镇此次事件中的第一批被告老师。输了官司走出法院的陈猛老师告诉记者,他下一步将和镇里的其他老师一道将各自的学校告上法庭,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贷款。(据《生活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