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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还是炸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6: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平白“有”3辆汽车,“车主”心神不宁,一旦车出事故,他就得承担责任

  本报讯(记者 吴笛)因身份证丢失,林先生平白无故拥有了3辆车,但是这3辆车却让他惶惶不可终日。“半年来,我停止了工作,整天奔波于公路局、车管所和派出所之间,丢失的身份证就像一颗随时引爆的炸弹,让我整天不得安宁。”林先生说。

  莫名成了3辆车的车主

  2001年,林先生在一次银行汇款的时候将身份证丢失,随后,他去公安局补办了身份证。去年8月,林先生接到公路局的通知,要他去交养路费。“我不会开车,更没有车,怎么会让我交养路费?”林先生十分费解。后来他才知道,一辆丰田金杯面包车过户给了他,用的就是他挂失的身份证。几个月后,林先生又接到了公路局的通知,他又成了一辆五菱小货车的车主。“车不是我的,我为什么要交?”林先生很恼火。

  最近,林先生在车管所又查到一辆以他的名字过户的车。“天上掉馅饼,平白无故有了3辆车。”有人以此取笑林先生。但是林先生却笑不起来。“一旦这几辆车出现交通事故,我就得承担责任,这简直就是天上掉炸弹啊。”林先生说半年来,他都生活在恐惧与忧愁之中,因为这件事情,他停止了工作,找遍了相关部门还没有答案。

  车辆出现事故他要负法律责任

  他首先找到了金杯车的原车主,车主说他是通过中介卖车的,至于车卖给了谁他也不知道。6月22日,林先生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说没办法帮他处理这件事情,只能出具林先生补办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林先生又找到车管所的相关负责人。车管所说可以把这3辆车锁定,不给它们年审,但是如果车子出现问题,还是和林先生有关系。

  昨天上午,车管处的周闽副处长告诉记者,车辆过户手续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过户证件,不一定要本人来过户,可以将身份证委托给别人代办。这就出现了用别人身份证代办车辆过户,而身份证持有人却并不知道的情况。目前车管所已经发现十几辆车都是类似的情况。周副处长建议林先生找公安部门开具当时身份证补办的证明,然后发律师函到车管所,车管所会将这3辆车锁定,不给它们年审,并查封这3辆车的档案,扣留行驶证。

  周副处长建议林先生到110报案,通过110监控系统查到着这3辆车的具体位置,找到真正的车主,对司机进行查处。周副处长说,因为这3辆车的车主是林先生,所以原则上如果车辆出现事故,林先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提醒大家要看好自己的身份证。

  类似事情屡屡发生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信息科。信息科黄科长说,如果相关部门坚决要求是身份证持有者本人才可以办理该业务,那么就会减少很多类似事情的发生。黄科长说,一些程序的简化在方便了广大群众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隐患。

  黄科长说,目前使用假身份证和冒用他人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业务,以此进行不法活动或推卸责任的事情屡屡发生。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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