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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政策为出租车经营者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8:0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段国栋 侯伊玲)“感谢呼市运管处及时将燃油补贴款发放给我们,1098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心里特别高兴”。昨日,武川县客运班车司机杨栋领到首笔燃油补贴款时激动地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连续上调,客运车辆营运成本不断提高,客运面临“吃不消”窘况。为缓解这一现状,自治区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
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意见》,为我区出租车经营者“减负”。

  《意见》规定,首先是停止部分收费。从2006年5月1日起,停止向

出租车收取政府价格调节基金150—160元,停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出租车收取灭火器维修检测费等收费项目;其次是降低部分收费。出租车不论购置年限,一律按照“减半”车辆征收公路
养路费
,每年每车减少360元。已包缴2006年全年养路费的,按减半征收标准将多缴部分在2007年养路费中冲抵。出租车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50%,平均每年减少150元。发放燃油补贴为最重要的“减负”措施之一。截至目前,呼市城区三分之二出租车已领到燃油补贴款。每辆车一次性补贴295元。农村客运班车燃油补贴款昨日在武川开始发放,每辆车补贴1098元。武川县的15辆客运班车司机共领到16470元燃油补贴款。预计,呼市其他旗县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款在6月底发放完毕。呼市运管处王继中处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此项工作从6月27日陆续展开,全市91辆农村客运班车领取10万元左右的燃油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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