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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3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21: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李舒) 从7月1日起,北京将调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工伤职工定期待遇等5项社会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31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28日联合宣布了具体调整方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月人均300元调整为310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3.47
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失业保险金由382元-491元调整为392元-501元,每档增加1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218元调整为228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调整幅度最大,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调整。

  此外,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根据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实际增长水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测算出今年全市的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将于今年10月公布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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