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刑法”7月实施 赵建铭可能被判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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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08: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9日临时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新修正的“刑法”将在7月实施,其中有关内容的改变可能使扁婿赵建铭被侦办的收受药商回扣案变成无罪。 据了解,新修正的“刑法”是在2005年2月2日修正公布,于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相关内容虽让犯罪的代价更大,但“国营”事业、公营银行及公立医院之人员,却反而受益;因为新“法”认为这些人员与公权力的执行无关,将他们排除在公务员之外,不再适用贪
以扁婿赵建铭为例,他担任台大医院医师,如果他收受药商回扣,依现行“法”会被依贪污罪论处,但新“法”实施后,若他的行为和采购等职务无关,不产生对价关系,单纯的收受回扣或收病患红包,并不构成犯罪要件。 据了解,“法务部”当初修法的共识是,私立医院医师收受红包没有触法,公立医院医师则会被科以贪污刑责,同样的行为却有不同待遇;另外,像私人银行的行员若有不法侵占客户金钱行为,触犯的是刑责较轻的侵占或背信罪,公立银行行员同样行为则触犯贪污罪,侵害的法益相同,刑责却有天壤之别,也引发不平争议。 相关专题:国亲两党要求罢免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