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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通过驾驶员管理条例 教练员收受学员财物最高罚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0:19 青年时报

  昨日,杭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草案)》,接下来,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一旦该条例被批准,将填补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法律上的空白。

   陪驾也在条例监督范围

  去年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人数突破15万。在驾培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培训时间不够,新驾驶员事故多,培训机构为争生源竞相压价,教练员素质欠缺等一系列问题。

  条例对包括从事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许可、经营管理、学员与教练员、教练车与经营性教练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部门,到各方的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专门为提高其驾驶技术而提供有偿陪驾服务的行为也将接受条例监督。

   黑驾培将被罚得很惨

  

  条例对无许可证件从事驾培服务的“野驾培”、“黑驾培”处罚严厉,取缔后还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如,发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超越行政许可事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这三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将进行处罚: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且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练员收礼最高罚三千

  

  在对教练员的行为操守上,条例也有明确规定。

  教练员出现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教练员证或者使用存在以上行为的教练员证;私自收取培训费用;未按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从事教学活动时,未随身携带教练员证;酒后教练的;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进行培训时,教练员未随车教练,让学员单独驾驶的等10种行为,都是条例规定不允许的。

  如果发现其中任何一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后,还可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傅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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