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督查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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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8: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安全监管总局消息,6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对10省(市)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活动。 根据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纪执法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
此次督查将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分别由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的5位部级领导带队,于近日赴10省(市)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